问题:我一朋友去一个超市购物,结果收银员说她使用假钞,然后超市里出来两个保安把她很粗鲁的押到一间屋子里,在里面等了半小时,我朋友要求立刻也不可以。直到最后警察来了,大概在里面呆了约2个小时。因朋友坚持是真钞,最后经银行鉴定也是真钞,警察对我朋友说你是无辜的,留了个文件号和联系电话就走了。我朋友回家越想越生气,第二天去超市要求他们道歉(更本没想到要索赔),结果超市的经理出来说,那个收银员去培训了,不知道怎样联系,又说他们因为抓了很多像我朋友这样的假钞,所以才出了这事,他们以后为注意,连个对不起都不说,就让我朋友会家,朋友现在非常气愤,想告这个超市,可以吗?
Mindy

回答:如果你朋友的行为并没有违法,那么对方的行为在没有足够的理由支持的情况下很可能已经构成了非法人身监禁。
建议你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仔细分析一下当时的案情。
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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