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我和外子最近搬到孟菲斯,因为去申请一些东西,发现我们欠新泽西(New Jersey)电话公司1000多美元,账单显示的日期是2002年。我们根本没有在哪一段时间居住过新泽西州,我也和警察局报案,报告有人盗用了我们的身份。当我们和讨债公司商量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和那一家电话公司打过交道,发现讨债公司的人蛮不讲理,而且态度横蛮。我们的信用分数也因此大减。我们也试图和新泽西州的电话公司联络,得到的回答是:必须要将这欠款付上。真是非常可恨,但也十分无耐!我们看到《田纳西新闻》的你问我答版面,希望贵报能可与帮助。
洪太
回答: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也谢谢你对我们的信任。如在电话里我们和你解释的,你可以将电话公司和讨债公司一并送上法庭(General Session),要求法官命令这两家公司将讨债和欠款记录从你的引用记录上取下来,并要求将复印件给你。在法官面前,你需要带上你报案的警察报告,并且带上2002年间你并不住在新泽西州的记录,如电话中和你所说,如果你没有证据(如你所说有关资料你带回台湾),可以让了解你的人给出证词,最好是比较有公信力的人(教会的牧师、政府的工作人员)。如果你的信用记录上没有其他不良欠款记录,也可以将你的信用记录呈上。你胜算的可能性是极大的。
奕扬
田納西新聞(www.tncnnews.org), 2007-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稿件投递:tncnnews@yahoo.com,地址:2720 Nolensville Pike, Ste 222, Nashville, TN 37211,电话:(615)977-8582.
为了达到最好的显示效果,我们推荐您使用IE7.0或者firefox访问本站。